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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清单31号整改销号公示
2021-03-17 10:26:33 来源: 浏览:21499次

湖北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9月11日至9月21日对潜江市进行了督察,并于2018年12月25日向我市反馈了36项意见,其中涉及我镇共有2条意见,我镇对照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。其中,整改任务清单31号已完成整改,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。

公示时间7天,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。

联系人:刘欣电话:0728-6621006

一、反馈问题

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推进力度不够,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转处置体系未建立。

二、整改目标

实现农村垃圾收集、转运、处置全覆盖。

三、整改措施

实行村镇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;推行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。

四、效果

经过整治,引入美龙保洁公司对全镇生活垃圾统筹治理,签订5年合同书,并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,目前全镇生活垃圾处理及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趋于完善,全镇生活垃圾处理状况在全市乡镇排名靠前,龙湾镇人居环境日渐优良。



龙湾镇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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